【建筑垃圾有归处 随意倾倒不可为】红崖子乡违规倾倒建筑垃圾典型案例
日期:2025-07-28
行为,切实提升建筑垃圾管理水平,守牢生态环境底线◆■■★★,现对一起违规案例予以通报,强化警示教育。望广大群众、相关《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自觉规范建筑垃圾处置行为,共同维护
擅自处置、偷倒垃圾不仅影响生态环境,还严重威胁到群众的生命安全◆★◆■。红崖子乡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对偷倒垃圾的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严厉查处垃圾处置环节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红崖子乡综合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现场普法,当事人主动认错,认识到非法倾倒建筑垃圾是违法行为,并给予当事人警告,责令其限期清理违规倾倒的建筑垃圾。当事人对该处罚决定无异议■■◆,并于当天下午将建筑垃圾清理完毕。
经调查,该村民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依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或个人处二百元至伍万元罚款。
2025年5月7日,红崖子乡综合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红瑞村西侧林带附近违规倾倒了建筑垃圾,执法人员对现场情况进行调查,经走访询问周边居民,最终找到堆放建筑垃圾的当事人。据了解村民将自家旧房拆除盖新房,自家院落对面是一片空地,抱有侥幸心理,认为空地无人管理,随即将建筑垃圾倾倒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