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嘉嵊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嵊泗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外包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5-07-28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时间:/至2025年08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对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和小区的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检查与监督考核■■◆■,对单位存在的分类问题做好指导、帮扶、整改工作,并制作检查台账◆◆■★;开展垃圾分类的宣传工作,在小区内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大型垃圾分类活动◆■★★◆◆,预计全年各个场所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100场左右,将活动照片以及相关资料形成活动台账上交县住建局;协助完成2025年4个高质量精准分类小区创建工作推进;负责城区各小区内15组智能回收箱内可回收物的收集与分拣工作;负责所有小区内智能分类箱以及发袋机等设备的日常维护及检修工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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